自然人申請成為專業投資人,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並以書面向證券商申請:
(一) 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
(二) 投資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三) 投資人充分了解受託或銷售機構受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申請文件可於官網下載,填妥後請攜帶申請書及財力證明提交至國泰證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