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DAQ-100 vs.
全球主要國家股市之長期報酬率
近十年總報酬率
美國NASDAQ-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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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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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3% |
美國S&P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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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0% |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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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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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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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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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
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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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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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
資料來源:Bloomberg、中國信託投信整理,資料區間:2014/10/31~2024/10/31。以上主要國家採G7國家及台灣股市比較,台灣採台灣加權股價指數、法國採法國CAC40指數、義大利採富時MIB指數、日本採日經225指數、加拿大採S&P/TSX綜合指數、德國採DAX指數、英國採富時100指數來計算報酬率。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以上指數為含息報酬指數,僅為ETF追蹤指數績效之表現,不代表本ETF基金之實際報酬率或配息率及未來績效保證,不同時間進場投資,其結果將可能不同,且並未考量交易成本,基金不同於指數,基金可能會有中途清算或合併等情形,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指數。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因需負擔交易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或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等,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此外,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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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Bloomberg、中國信託投信整理,(左)2019/1/1~2019/12/31(中)2020/3/23~2020/12/31(右)2022/12/28~2024/10/31。 *道瓊係指道瓊工業平均指數。若內容涉及個股、類股或產業,僅為參考舉例,不代表個股、類股或產業推薦,且不為未來投資獲利之保證,亦不一定為基金未來之持股。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以上指數為不含息報酬指數,其歷史績效不應被視為現在或未來表現及績效的保證,亦不保證在任何時候的表現均優於市場行情,在某些市場環境下,指數績效可能落後市值加權指數或其他績效指標,且這種情況可能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指數歷史績效不代表基金現在或未來之報酬率。以上指數並非代表特定基金之投資成果,亦不代表對特定基金之買賣建議,基金不同於指數,基金可能會有中途清算或合併等情形,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指數。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因需負擔交易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或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等,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此外,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指數小檔案
美國納斯達克
100指數
指數基期 |
1985/2/1 |
成分檔數 |
100檔 |
指數調整方式 |
- 定期調整:每年11月最後交易日為審核基準日,12月第三個星期五生效。
- 不定期權重調整*:每年2、5、8、11月最後交易日為審核基準日,隔月第三個星期五後的第一個交易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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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NASDAQ、中國信託投信整理,2024/10。*若有任何個股權重超過24%,或權重超過4.5%之成分股合計超過48%,皆可能觸發指數成分股權重定期季度再平衡,若調整後不符合上述要求,則將進行權重再平衡,直到同時符合個股權重不得超過20%、權重超過4.5%之個股合計不得超過40%,且權重低於4.5%的公司亦可能調整,以符合初始市值排序。**前五大單一成分股若權重超過15%,則降至14%(含)以下;前五大成分股合計權重若超過40%,則設定至38.5%。***其他單一成分股權重不得高於第五大成分股權重。****若為新成分股,則除首次上市月分,必須在NASDAQ、NYSE、NYSE American或 CBOE BZX掛牌至少3個日曆月以上。
資料來源:NASDAQ、Bloomberg,中國信託投信整理,資料截至2024/10/31,產業配置係以ICB作為行業分類標準。若內容涉及個股、類股或產業,僅為參考舉例,不代表個股、類股或產業推薦,且不為未來投資獲利之保證,亦不一定為投組未來之持股。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
基金小檔案
中國信託 NASDAQ
100 ETF基金
基金類型 |
海外股票型ETF |
標的指數 |
美國納斯達克100指數 |
證券簡稱 |
中信NASDAQ |
證券代碼 |
009800 |
保管銀行 |
合作金庫銀行 |
計價幣別 |
新臺幣 |
經理費 |
0.30% (年) |
經理人 |
張嘉祐 |
保管費 |
50億(含)以下 : 0.14%/年; 50億(不含)~100億(含) : 0.12%/年; 100億(不含)以上 : 0.1%/年 |
收益分配** |
年配息機制 預計首次收益分配除息日2025/11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IPO價格 |
新臺幣10元 |
IPO最低申購金額 |
新臺幣10,000元 |
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投信整理,2024/10。*基金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標準,主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進行分類;依中國信託投信之風險報酬等級表達原則,其中RR1~RR2為保守型,RR3~RR4為穩健型,RR5為積極型。註: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RR4,風險報酬等級為本公司經依基金之投資策略、風險係數等因素整體綜合考量後,並 參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所制定之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風險報酬等級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分類為 RR1~RR5五級,數字越大代表風險越高),惟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查詢。**本基金成立日後六十個營業日起。經理公司應按收益評價日(每年10月最後日曆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及收入情況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每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故不保證每年必有配息及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配息而降低。
【中國信託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中查詢。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中國信託NASDAQ 100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中國信託美國創新科技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中國信託美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子基金。各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各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各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申請上市交易,各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各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各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各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各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各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各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各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基金上市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
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應依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交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各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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